榮譽榜

第二屆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台灣大學得獎學生名單

發佈日期:2011-08-18

發佈人:董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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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財團法人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於8月13日在高雄舉辦優秀學生與傑出教授之頒獎典禮,第二屆獎學金共有台大、清華、成功、台科、中原大學等28位化學工程相關科系的優秀學生,教授獲得15萬元獎金、學生獲得6萬元獎學金。

台灣大學化工系得獎教授與學生名單:

大學部:  吳軍霆同學

碩、博士: 蔡佩紋、李權倍、葉旻鑫同學

附註:

財團法人李謀偉福聚教育基金會優秀學生獎設置辦法

  • 一、主 旨:為獎勵全國優秀大學生及研究生致力於學習化工技術以及其研究開發應用,以提昇學生化工素養及技術層次,造福社會,特設置本優秀學生獎。
  • 二、申請資格:
      1.申請資格與名額:包括大學生和研究生
      (1)大學生部分: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及相關科系(含生技、材料)大二至大四之優秀學生,共10名。
      (2)研究生部分:國內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化工及相關科系研究所(含生技、材料)之優秀學生,共10
      1.  2.成績限制:

      1. (1)大學生部分:學期總成績80分和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1. (2)研究生部分:學期總成績和操行成績均為80分以上者,且需附研究成果報告。 *99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

      1. 3.應備文件:申請書、個人自傳(包含申請獎學金理由、身家背景與抱負等)、二吋相片一張(六個月內)、成績單正本。大學教授(含系主任)推薦信2份,家境清寒者另附納稅證明等相關資料。

      2. 三、獎助金額:優秀學生獎,每學年每人獎助金新台幣陸萬元整。分兩學期申請,每學期獎助金新台幣參萬元整。第一學期入選者,且第二學期成績符合者,得續申請第二學期獎助金。

      3. 四、審查方式:分兩階段: 第一階段:書面文件審查,擇優選40名。 第二階段:由本基金會進行甄選活動,擇優選20名。

      4.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011年4月15日截止收件,申請文件寄台北市八德路四段83號4樓人力資源處收。

      5. 七、本辦法經本基金會董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