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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09-03-12
發佈人:李騏合
先修課程
化學工程系先修課程表
必 修 課 程
年級
先 修 課 程
工程數學(一)
二
微積分甲(上)、(下)
工程數學(二)
材料力學
普通物理甲(下)
單元操作(一)
工程數學(一)(可併修)
單元操作(二)
三
反應工程
物理化學(二)
化工實驗(二)
四
單元操作(二) (可併修)
* 先修課程為普通物理及微積分時,因有暑修機會,其成績必須 60 分以上,其他先修課程成績則須 50 分以上,始得修左列必修課程。轉系學生,若因暑修課程安排之限制,不能同時符合普通物理及微積分皆甲種課程及格者,可不受甲種課程之限制。
*本系學生在必修課程方面,只有在修課不及格或因曾被擋修延誤的情形下,始得選修重修或暑修班次。
* 開課學系規定 : 化學系修課規定請上化學系網頁 / 課程 / 選課須知查詢。
*普通化學乙及丙抵充普通化學甲之規定,請參見"化學系充抵審查規則";分析化學丁 (3 學分 ) 及分析化學乙上、下 ( 共 4 學分 ) 可抵充分析化 學丙 (2 學分 ) 。
*暑修土木系"工程數學"需 (一) (二) 均同時修習,本系才予以承認。